建设部:新批商品房建设面积70%须9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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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03 08: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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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2月28日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即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各城市要在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在6 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8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要以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

在2008年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中,除了16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还包括新建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450万平方米,其他政策类住房3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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