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下月成立物业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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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1-31 1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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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泉州市将成立物业管理协会。昨日从泉州市房管局获悉,新协会将对物业收费标准、物业行业标准、行业自律等作出规定,并在小区引进物业管理公司时,协调进行招投标。
物业现状:
总体处在低水平
据悉,泉州全市现有物业管理企业154家,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仅1家,二级资质的4家。而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7%,但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占很少一部分。
泉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分析,目前泉州市物业服务行业总体处于低水平,主要体现在:物业服务行业自律性不高、行业管理手段不高、行业法律手段极为有限、行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物业行业市场收费不规范等。
位于泉州市宝洲街的长洲花园,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之一。但自2007年10月1日起,原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被业主辞退,改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董岚介绍,这样做,主要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服务当中,经常与业主产生矛盾,特别是在物业收费管理方面,没有统一标准,随意提高收费标准,而对于小区内违章搭盖的现象却不予制止等”。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泉州市三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小王说,在小区里,个别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上门动员也没有效果,虽然公司有权将其诉至法庭,但问题是,物业缴费没有一个统一的截止期限,公司本身又没有执法权,且不愿和业主闹僵。
协会定位:
初定三大功能
泉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即将成立的物业管理协会,将针对上述问题一一“对症下药”,初步确定三大功能:
首先,为企业服务,协会将为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法律等咨询服务。同时,协会还将定期组织人员到省内外优秀管理示范小区参观交流、学习借鉴。
其次,为政府服务。政府职能部门将介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将配合政府进行行业调查、研究,制定出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等。协会发展成熟后,还将配合政府进行全市优秀示范小区的评选活动等。
第三,为行业提供服务。协会将制定行业规范标准、行业自律标准及行业行规行约,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收费管理的约束,避免出现超低价格和垄断价格等不正当竞争。在引进物业管理公司时,协会将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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