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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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1-18 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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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名单的公示
建城综函[2008]18号

根据《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经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授予江苏省昆山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北省廊坊市2007年“中国人居环境奖”。
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工作的准确性,现将评审通过的城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8年1月29日前书面将有关情况寄至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注明: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邮 编: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661
传 真:(010)58934664
附 件:2007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名单

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07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名单

江苏省昆山市
山东省日照市
河北省廊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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