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起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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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0-24 08: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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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从今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昨日下午,市政府举行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强调,要坚决克服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的任何侥幸心理,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据了解,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场所、家庭式小作坊、公共娱乐场所(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旅馆、民办学校、私营企业。

会议强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各区政府要协调各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由市公安、消防、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市级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行市、区政府分级挂牌督办整改,凡是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影响公共安全,限期整改仍不能消除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什么时候改好什么时候恢复使用;要对已整改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进行复查,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在火灾隐患整改问题上,任何人不能充当“保护伞”,不能替隐患单位说情,不能动摇执法的决心。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

詹沧洲指出,要加大整改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坚决果断查处。要强化各级责任,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把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全力做好即将来临的119消防宣传活动。

新闻背景

七类场所火灾隐患突出

在昨日举行的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上,厦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余辉世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据悉,截至2007年10月20日,我市共发生火灾61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24%。他指出,有7类场所火灾隐患突出。

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多半地处我市城乡接合部、工业集中区,由于员工宿舍等配套不到位,所以至今存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现象。

二、小作坊、小旅社、小网吧等六小场所。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疏散条件差,员工安全意识差。

三、外口公寓、私房出租户。这些场所居住人员密集且复杂,消防设施缺乏,消防通道不畅,多数出租户为了管理方便,还在消防通道上设置层层铁门,居民用火、用电、用气混乱,主要表现为随意在走道设立炉灶,乱拉接电线等,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四、老城区的老房子。这些房屋耐火等级较低、楼梯狭窄疏散困难,且住宿人员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
五、部队所属的企业及部队出租场所。这些场所由于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六、高层建筑。一些建设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高层建筑,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瘫痪,楼梯间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失,消防车道、施救面被占用,发生火灾后,火灾蔓延迅速,将导致施救困难。

七、通用厂房。这些厂房出租后,为了防盗和管理方便随意分隔,将安全疏散楼梯、通道和出口分隔上锁,影响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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