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首届“十佳文明物业”评选活动方案
[HTML]评选范围:
为湖里辖区的居住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所有物业企业(以小区为评选单元,有多个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限定在一个条件最好的单元评选。)
评选标准:
1、居民群众按照以下10个标准给所在小区的参评物业服务企业打分,具体包括社区绿化整齐、卫生保洁到位、消防设施完好、文化活动丰富、体育设施齐全、管理服务周到、社会治安良好、车辆停放有序、邻里关系和谐、规章制度健全。每个标准10分,总分100分。
2 、相关检查单位按照以下10个标准给参评物业企业打分。10大标准为:企业证照齐全且年审合格;所在小区在近两年未发生业主对收费、维修金管理、物业管理质量方面有重大有效投诉;所在小区近两年未发生安全、消防等重大责任事故;近两年没有发生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经查实的投诉案件;小区服务做到收费公开、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使用规范、水电费公摊合理并定期公布;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协调、关系融洽;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有健全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有抗台风、消防及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小区文化活动定期开展、效果良好;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努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每个标准10分,总分100分。
评选步骤:
1、报名阶段(9月28日―10月15日)。
以居住小区为单位,由各物业服务企业牵头,社区居委会配合开展各种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关注和参与首届“十佳文明物业”评选活动。
2、初评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
以社区为单位,由街道牵头,湖里区建设局配合,按照评选标准开展“十佳文明物业”初评工作。初评工作先由小区群众按照评选标准1推选“十佳文明物业”,90分以上当选;对当选者由街道、区建设局按照各街道所有物业企业30%的比例择优推选出备查单位,而后由街道、区建设局参照评选标准2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再由区建设局择优推选出15名“十佳文明物业”推荐名单。
3、公示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湖里区文明办联合区建设局通过新闻媒体公布15名“十佳文明物业”候选名单。同时公布湖里区文明办、区建设局的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4、确认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湖里区文明办牵头,区建设局、街道配合对经过公示确认的“十佳文明物业”候选单位进行复查,择优评出10名“十佳文明物业”。
5、表彰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湖里区文明办、区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区表彰大会,对获得“十佳文明物业”荣誉称号的物业企业进行隆重表彰;由新闻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受表彰的企业进行专题宣传推介。[/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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