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动态]厦门计划把消防纳入保安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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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4-25 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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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起火可以找保安 小区火灾处理将更快捷

如果小区保安也懂得消防技能,一旦家里起火,灭起火来可就快多了。这样的愿望也许不久就可以成为现实。

2008年底前,厦门将把消防工作纳入保安服务范围,让承担消防服务的保安员100%接受消防技能培训。这是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厦门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作出的安排。

根据意见,2009年前,大型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等单位,都将建企事业专(兼)职消防队。

此外,厦门还将整合街道、镇和社区保安队伍、联防队伍等社会资源,加强社区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队伍建设。这些志愿消防队员平时将相对分散或者轮流在社区、村镇的消防执勤点值班,接到报警后迅速投入灭火救援,不计报酬。义务消防队队员由热心消防工作的人员组成,配有消防车(泵)、水带、水枪。

同时,厦门还将把消防工作纳入街道、镇综治办、村级综治协管员的工作范围,力争到2010年,城镇社区、农村村社(组)普遍建立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或保安(治安)联防消防队。

据悉,厦门目前已有合同制消防队伍6支,人数达到120人。2007年,厦门将争取实现这支队伍人数达161人的目标,2010年力争实现合同制消防队伍11―12支、人数达到3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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