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协部分在榕领导出席《福建省物业管理条列》立法修订座谈会――物业公司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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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13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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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上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列》立法修订座谈会(物业公司专场)在福州三盛国际中心举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的林依标主任、业务处余兆钢副处长、福州中院民一庭陈锐庭长和林哲森法官以及在榕的部分省物协领导及物业企业负责人近三十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课题组成员中国物业协会副会长、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常青主持。

林依标主任就本次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和省人大委托第三方立法的初衷作了介绍,林主任希望物业公司代表们对执行条例十年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现场)

(福建省人大环境与城乡工作委员会林依标主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陈锐庭长出席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是《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会的系列调研之一,由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负责组织承办。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赵铮会长、刘玉桃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及福建正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志伟、福建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肖玉红总经理、福建海晟物业吴文香总经理、福州天承物业郑明云总经理、信和物业谢晓明总经理等物业公司代表就如何加强有关承接查验相关主体权力与义务;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要有报酬及报酬来源;如何强化《业主管理规约》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各行政部门对小区的行政执法力度,明确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规装修、违规占道、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如何改变现行物业管理服务费指导定价的问题;如何将产业园区、商业中心等管理业态纳入省条例立法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物业协会副会长、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常青)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赵峥会长)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刘玉桃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福建正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志伟总经理)

(福建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肖玉红总经理)

(福建海晟物业吴文香总经理)

(福州天承物业郑明云总经理)

 (信和物业谢晓明物业管理及租务总监) 

会上修法专家也建议省条例是否给省、市级物业管理协会对企业服务质量评议、业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培训赋予一定职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陈锐庭长也就修法过程中如何平衡各方的权利义务,如何促进物业行业的发展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课题组成员许永东等拓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可敬、林哲森、项凌云、胡建中等人参加了会议,并认真听取了物业公司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对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良法善治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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