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物业管理专家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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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6-04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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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省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全省93人入选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库,南充市侯自相和吴子瑜受聘为“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

根据最新出台的《办法》要求,入选省物业管理库的人员,必须在物业服务企业、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或政府主管部门长期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研究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新《办法》对物业管理专家选拔的要求将更加严格,由过去在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五年提高为六年,并且担任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及以上职务不少于五年。

据2007年首批入选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库的吴子瑜介绍,受聘物管专家的聘期为三年,三年后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的考核,合格后才能继续受聘。

“今后省内2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项目及5万平方米以上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都将从省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吴子瑜表示,物管专家制度的建立对提高评标的质量,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和提高物管从业者的业务水平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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