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三管齐下”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 访问量:
  • 2009-03-11 08:53:54
  • 编辑:

[HTML] 近年来,个别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纠纷开始见诸报端,作为物业服务的特殊消费者,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市的相关法规明确和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政府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依法监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提供者――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监督。作为行业协会,大连市物业协会如何约束物业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如何自觉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呢?记者昨天从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获悉,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规约》,监督和约束物业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协助政府主管部门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业主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为物业服务企业立“行规”

据了解,针对大连市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物业管理协会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规约》,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立了“行规”,这是我市第一次以“行规”形式约束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市物业协会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业主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行规”的核心内容,就是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自觉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履行服务合同跟踪检查

记者了解到,出台“规约”后,市物业协会将依据“行规”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跟踪检查,对业主意见大、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兑现《物业服务合同》,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务制度、服务责任等,另外还要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积极配合社区,共同解决物业服务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对少服务、多收费、乱收费、服务质量低于服务价格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同时把检查结果与企业年检、住宅小区创优达标直接挂钩,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履行合同,自觉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给物业服务企业建诚信档案

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遵守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防止降低服务标准,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市物业协会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通过测评、考核等方式,评定诚信企业。对业主意见大、问题多、有不当经营行为的企业予以告诫和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在其整改的前两年内,协会将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不允许其参与物业项目的投标。

物业服务企业都要守“行规”

据悉,市物业管理协会是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房屋管理、维修资金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351家,还有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入会,成为“行规”规范不到的“死角”。市物业协会将推行深圳市已经实行的“入业必归会”制度。对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三个月内入会,扩大物业行业自律的覆盖面,提高物业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市物业协会将根据会员单位的诉求及“行规”,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业主对物业行业进行监管和监督,提高我市物业管理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HTML]
  • 企业项目

    Project

  • 友朋期刊

    Period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