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67.5%住宅项目实行了物业管理
[HTML]大连市物业协会昨日提供的“大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报告”透露,截至目前,全市67.5%的住宅项目实行了物业管理,有50多万户、160多万城市居民得到物业服务,为1.2万名城市下岗待业职工提供了再就业机会。
大连市物业管理是在旧小区治理改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95年,全市率先在全国开展历时三年的住宅小区治理改造工程,产生了轰动性影响。1997年,国家建设部在大连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推广大连改造旧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经验。 目前,全市已通过物业企业资质年检的企业共484家,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为34827人。
据调查,2007年大连城区实有房屋面积11820万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项目1206个、7984万平方米,占全市房屋总面积67.5%。2007年度,全市物管企业注册资本共1.92亿元,经营总收入11.57亿元,经营成本11.56亿元,总体收支基本持平。
调查结果显示,全市1/3较大型物业企业略有利润,另有1/3物业企业勉强维持经营,其余1/3中小物业企业处于全面亏损状态。
在分析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困难及原因时,这份调查报告认为,我市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相对滞后。目前,除部分公建物业收费标准相对放开外,我市实行的仍然是2002年制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最近5年来,全市先后有60多家物业企业注销资质,50多个小区出现弃管现象,主要原因是物业企业生存困难。
据统计,全市物业费收缴率平均为70%左右,而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的占欠费户总数不到5%。同时,物业服务尚不规范,行业自律亟待加强,是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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