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小区停车费由业主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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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5-05 09: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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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规定,业主搬家、临时送货车辆免收停车费

小区内停车收费标准到底应该是多少?从今年5月1日开始,业主大会完全有资格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把停车收费标准确定下来。

昨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规范物业收取停车费用。通知指出,有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可由业主大会确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没有业主大会的可按照市物价局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物价部门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物业单位必须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停车收费的标准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可以参照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物业部门提供的停车服务也有了明确的范围。省物价局要求这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部分小区会有车辆出入证发放,出入证制作费用应在车辆停放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另向业主及车辆停放人收取。

目前,不少物业管理的区域也实行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这类服务收费必须依法办理停车经营业务有关审批手续,取得经营资格后,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另外,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以及业主搬家车辆、临时送货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短时间停放的机动车辆,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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