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障型住房小区将组织社区自治 不搞商业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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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2-26 08: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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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费低,将聘小区低收入者当保安、物管员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办、住建办指导处处长黄信敬昨日表示,广州廉租房物业管理将考虑小区自治的管理方式,聘请低收入者来管理自己的小区,把物业管理和就业职位提供结合起来。

黄信敬表示,包括廉租房在内的新社区将会考虑采取小区自治的管理方式,由街道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聘请小区内的低收入者来当保安、清洁员、物业管理员等等,由小区业主自己管理小区。因为该物业管理不是赢利的,所以物管费低,更能解决小区内一批最低收入者的就业问题,一举两得。但他补充说:“小区业主自治并不是说物业管理差,小区还是会整洁、安全的。这是前提条件,请居住的市民放心。”

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申报已进行了三周,至今已有1.3万户家庭进行了申报。但常有市民向房管局投诉,称一些街道办事处为了减轻自己工作量,拒绝符合条件的街道居民进行申报,不向他们提供申报表。黄信敬表示,该种行为是极端错误的,市民如果遇到街道办事处不允许他们申报,可以打房管局电话投诉,房管局将跟踪所有投诉,并给予市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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