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盛德行8名殴打业主一家的物业人员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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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2-06 12: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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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6日、7日,本报报道了漳州东方明珠花园小区盛德行物业人员殴打业主一家一事。记者获悉,日前,公安局芗城分局对殴打业主的8名物业人员,分别处行政拘留10日-1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而经芗城区人民法院调解,盛德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曾先生一家医药费、误工费等2万多元。

据芗城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邱某、卢某、蔡某等8人在芗城区东方明珠花园内,将业主曾先生一家6人打伤,经鉴定,曾某和陈某属轻微伤偏重,黄某属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邱某等8人分别被处行政拘留和罚款。

同时,曾先生一家将漳州市盛德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芗城区人民法院调解,物业公司赔偿曾一家医疗费、误工费等23943.4元,最迟在2008年1月30日之前付清,并承担曾先生当晚被砸坏摩托车的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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