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业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可能全市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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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1-29 08: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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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物业维修资金)缴纳方式将要进行大调整?日前,江苏省法制办公布了《江苏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将维修资金的缴纳方式定为按面积收取:20~100元/m2。南京市物业办相关人士表示,在省里规定确定并正式出台后,南京目前按房价一定比例收取维修资金的方式也将随之做出调整。

最多比现在少缴几万元

记者了解到,南京目前实行的是以固定比例的方式缴纳维修资金,缴纳金额按房屋总价的2%(多层)或者3%(带电梯的高层,含小高层)比例缴存。而这次草案规定“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标准缴存”,也就是说,市民在买商品房时,只要按所购房屋面积的20~100元/m2缴纳维修资金就行了。

以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假定为高层住宅)为例,市区的房价为100万元,3%的比例缴纳维修资金就是3万元;房子在江宁的话,同样100平方米,房价若为50万元,维修资金是1.5万元;如果是江北的房子,房价为40万元,维修资金只要缴1.2万元。这样一算,不同的房价,所缴纳的维修资金相差很大。


南京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德军认为,如果按照面积来缴纳,老百姓将会省一大笔钱。因为不管房价多高,都统一按20~100元/m2的标准收取。即使是按100元/m2的标准收取,100平方米的房子也只要缴1万元的维修资金,这比现在市区一套100万元的房子要缴纳的3万元少多了。

买房时与房款一起缴纳

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按房价比例的缴纳方式,的确让买“高价房”的老百姓心理极不平衡。这次在江苏省法制办公布的“草案”中,南京之前也提过自己的建议,被采纳的主要有三点:一是按面积收取,二是可由开发商代收代缴,三是电梯维修部分要由开发商承担。

这名人士表示,以往买房人在办理房产证时才需要缴纳维修资金,正因如此,一些买房人迟迟不办理房产证,一直“拖欠”维修资金。这次草案规定“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如果统一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代收代缴的话,“拖欠”情况就不存在了,因为业主要在买房时与房款一起缴纳维修资金。

南京可能出台统一标准

有房产业内人士表示,按房屋面积来缴纳维修资金的方式固然很好,但是相关条款也存在一定争议,比如20~100元/m2的标准如何细分?哪些区域的房子缴20元/m2、哪些区域的缴50元/m2甚至是100元/m2?

对此,南京市物业办人士表示,这要由房子的建安成本来定,一般是按房子建安成本的5%折算。比方说,某个小区的商品房建安成本是1000元/m2,5%就是50元/m2,收取维修资金时就按50元/m2收取。可是这又牵涉到一个问题,每个小区商品房建安成本并不一致,有的是1000元/m2、有的是2000元/m2,在实际操作中,肯定不可能具体到每一个楼盘的建安成本,这就要由物价部门统一一个南京商品房的平均建安成本。假定是1500元/m2,那买房人在缴纳维修资金时,按75元/m2(1500元/m25%)缴纳即可。现在南京楼盘都以高层、小高层居多,建安成本大致也在一个档次上,统一划定一个标准反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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