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进社区开庭审理业主拖欠物业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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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0-19 15: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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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泰庄园小区的几位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时间较长,被起诉到中山区法院。考虑到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特殊关系,近日,法院选择在社区开庭审理了四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因物业管理纠纷进社区开庭审理案件,这在大连还是第一次。

法庭进社区现场办案

2003年10月,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投标,大连远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派驻亿泰庄园的物业管理公司从上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接手,开始为“亿泰庄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三年的合同期满后,业主委员会又与物业管理公司续签了三年的合同。

亿泰庄园小区每平方米每月物业服务费是0.5元,数百户居民大多数都交纳了物业费。但是少部分居民一直没有交纳物业服务费,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有的是遗留的暖气更换问题,有的是房屋质量引发的问题。关于物业服务费的问题,物业服务公司催要也没见效。今年9月,亿泰庄园物业管理公司将7位业主起诉到中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在社区开庭目的是解决问题

物业管理公司起诉后,其中三位业主就和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了一致,解决了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还有四位业主拖欠不交。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特殊,中山区法院将庭审开在中兴社区会议室,派来三位法官来审理其余的四起案件。案件主审法官表示,选择在社区开庭,一来是抱着和谐解决的态度,再就是希望起到普法作用。

“我们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但是如果没有诉讼这样一个平台,物业管理公司和部分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不太好沟通,我们也希望能在社区进行案件的开庭审理。作为一个经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应该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良性运作,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业主、服务于社会的物质基础。”远洋物业负责人这样表述了物业公司的看法。

律师说法:不能不交服务费消极应对

在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业主都按时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程序严肃而正规,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四个案件的双方都同意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已经有一位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

辽宁金石律师事务所刘钢律师表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合同为业主提供了服务,业主也应该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果有问题出现,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需要以冷静的态度和坦诚的沟通来取得共识,不能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来消极应对,这对小区其他业主也是不公平的。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依照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索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请求也是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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