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136家物管企业生存状况调查:77家面临亏损
《调查报告》显示,全市(含金坛、溧阳)通过资质年检的物业企业共172家,在管物业项目801个,受益人口约188.58万人。无论酷暑寒冬,每天有1万多名物业服务人员默默无闻地工作着。调查显示,2006年,136家物业企业利润总额332.18万元,平均每家企业的利润总额仅2.3万。其中赢利企业59家,占43.38%。利润总额50万元以上的7家,占5.15%;10-50万元的19家,占13.97%;10万元以下的33家,占24.26%。亏损企业77家,占56.62%。亏损50万元以上的6家,占4.41%;10-50万元的32家,占23.53%;10万元以下的39家,占28.68%。
人工大涨,调价受限
《调查报告》分析,不完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是造成物管行业过半企业亏损的根本原因。近几年,人员工资、物价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等级收费的多年一贯制抑制了物管价格根据市场调节的权利。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非市场化价格,违背了质价相符、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则,是物业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经济行为扭曲的根本原因。
物业管理行业是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劳动力成本及其费用占企业总成本的80%左右。近几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1年的390元/月逐年增长到今年820元/月, 增幅已达1倍多,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幅在10%以上。在这一背景下,物业企业清洁工月工资已由450元左右上升至600元左右,还不包含“三金”,安全协管员提高的幅度更大。
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而物业收费等级标准多年没有提高。调查显示,目前我市普通住宅收费标准至今为多层0.21元到0.26元/月平方米,高层0.33元到0.76元/月平方米。物管企业入不敷出,只能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和收取停车费、公共配套设施租金等途径来弥补,不仅担负了巨大经营风险,扭曲了物业服务市场,还引发了业主不满。
业主不满,欠费解气
《调查报告》指出,不成熟的业主消费理念也是物管企业生存的难题。业主是物业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但一些业主还未建立“花钱买服务”的物管消费意识,更多业主尚未意识到物业服务等价交换的商品属性,片面追求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低价格”、“高服务”,一不满意便拒交物业服务费。
《报告》反映,61.76%的企业反映普遍存在拖欠物业服务费问题,有的老小区按每户每月5至8元的标准收费,收费率也达不到50%。许多业主把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开发遗留问题和房屋质量问题,把小区车位、会所、物业用房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归属等问题,都误认为是物业管理的责任。某新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很好,但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不到80%,欠费业主均因房屋质量有问题,声称要修好房屋再交物业服务费;还有业主因家中被盗或车辆被偷而拒交物业服务费,不理解保安仅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常规性安全防范,不可能杜绝犯罪。
收费不足,服务打折
《调查报告》指出,物管企业确有种种侵害业主利益的事件发生,如擅自改变会所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或利用其经营谋取收益;有的企业利用道路、绿化、广场等增加停车泊位并提高停车费标准;有的企业利用电梯、墙面做广告宣传收入归己;有的企业甚至挪用房屋和电梯维修资金等等。
根据分析,这些不规范行为是由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长年不变,而企业的用工成本却连年攀升、入不敷出的困境所致。由于长期处于保本微利或亏损经营状态,企业大多缺乏发展后劲,严重影响企业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现有172家物业企业中,真正有实力、上档次的企业不多,一级资质企业仅3家,二级资质企业10家,仅占总数的1.74%和5.81%。更多物业企业规模小,业务狭窄,形不成规模效益,且大多处于低档次运营状态,仅能勉强维持现状,难以提高服务水平,与业主的要求有差距。
扭亏需要创新机制
如果物管行业的艰难状况继续蔓延,将影响“和谐常州”、“和谐社区”建设,该行业的突出问题亟需引起各级政府、业主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调查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扶持;二是认真落实“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三是大力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四是物业企业要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五是物业管理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六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等。
物管企业扭亏是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和支持,当然更需要物管企业的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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