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心区新规确定物业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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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8-30 0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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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天心区公布了全市首个专门针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暂行规定。按照该规定,从即日起,该区房产、规划、环保、城管等多个政府部门,作为业主、物管公司之外的“第三方”,将成为物业管理“协管员”,协助及时处理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根据相关规定,物管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保洁、绿化、房屋管理、公用设施维修养护等6方面基本内容,但诸如规划、治安、环境、水质等综合性的问题,却需要多个相关部门配合予以解决。

据悉,该区此次出台加强物业管理的暂行规定特别新增了政府部门“协管员”的职责,相关部门以往只在小区围墙外的服务,从此将延伸至小区内的每一户家庭。

按照该规定,今后,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和街镇、房产、公安、卫生、工商等10多个部门将形成联动,涉及到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业主和物管公司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协管员”协助进行解决。

“业主发现有人在小区内乱搭乱建,或是反映楼下餐馆油烟排放超标等问题,均可由物管公司及时向城管、环保等相关部分反映,协助解决。”该负责人举例称。

不仅如此,各小区所在街道(镇)还将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物业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小区业主大会、调解物管中较大矛盾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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