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物业管理费欠交率高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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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8-30 0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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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 因为一直拖欠物业费不交,近日,市区一家物业公司与两户业主对簿公堂。经过法庭调解,业主表示愿意给付物业费。就此,记者昨天走访了市区多家住宅小区,调查发现,目前我市众多住宅小区物业费收费依然“蒙目龙”,很多业主交了钱后,认为得不到等值的服务,因此与物管公司之间也发生了诸多矛盾。而拒交物业费,也被小区居民视为维权的法宝。

市区物业费欠交率达60%

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物管公司发现,这样的事例在众多住宅小区,特别是一些老小区内,一抓一大把,物业管理费的欠交率平均高达60%左右。

在四季园小区,苏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孙女士得知记者来意后,向记者倒出了苦水。她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入驻四季园有十多年了,而每年小区物业管理费欠交率高达80%左右,业主们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孙女士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每平方米0.25元的物业费,一个40平方米的住房,一年至少要交120元,而今年的物业费,他们是以每户30元的卫生费的名义上门收取,也只收了三成左右。

物业收费难 难在业主认识有误区

据了解,物业收费难,很大程度在于业主认识上有误区。例如,在绿杨新苑,很多业主就认为,房子并没有入住,也就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当然不用交费。还有的业主财物被窃后,将此怪罪于物管没有尽到治安管理职责,因而拒交。

一位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的工作经常被业主忽视和不认可。每次遇到什么不满,业主就会质问他们交纳的物业费干什么用了,却很少意识到物业平时所做的大量的日常工作。“物业提供的很多服务是隐性的,不是一对一的,一些业主对此经常忽视,比如绿地的维护等,业主没有因此得到很直观的利益,所以很难意识到物业的工作。”

物业费欠收 还是业主“受罪”

“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在物业服务上同样适用。”一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物业和业主的目的是一致的。通过物业的管理工作,业主达到房产的保值、增值;而物业可以通过管理树立自己的品牌。如果因不交物业费而造成物业服务跟不上,最后导致房产贬值,业主的利益也会受损。”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已不仅仅局限在看大门、搞卫生之类的管理工作,还包括统筹设计小区标志系统、美化小区环境、举办公益活动等,但这些都需要资金的支持,需要两方面的理解与合作。

“不交物业费,最终吃亏的还是居民自己。”苏业物业的孙女士表示,因为四季园是老小区,基础设施陈旧,阴沟经常堵塞、漫溢,很多业主以此为由,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我们因为物业费收不上来,资金紧张,只能靠疏通解决临时问题,长此以往造成恶性循环,最终受苦的还是业主。”

律师:拒交物业费不可取

对于业主动辄就以拒交物业费来维权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理华律师事务所李明律师。李律师说,大多数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比较宽泛,不太具体。为此,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了物业管理,又不是乱收费,如果业主拒交物业费,物管公司诉诸法律,这种案件法庭绝大多数会判决物业公司胜诉。

“物管公司确实服务不到位,业主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直接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进行整改,遇物业公司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如不对公共设施维修、小区环境脏乱差却拒不整改时,业主可以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李律师说。

此外,李律师认为,对于欠费率居高不下的老小区,很多物业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老小区普遍存在公用设施老化、维修费用高等问题,物业管理的成本成倍增长,而费用却没见增长。有关部门应针对此问题进行调研,以改进服务为中心,争取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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